泰安市大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发布时间:2025-01-22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全文包括:年度报告总体情况;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;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;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;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;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单位挂牌成立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市大数据局自2024年3月30日挂牌成立以来,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,健全完善工作机制,优化工作流程,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,推动全市大数据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1.主动公开。我局门户网站10月份上线以来,严格按照制度要求,不断健全完善“政务公开”专栏建设,通过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,截至12月31日,共公开发布信息200余条。同时,通过“数智泰安”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270余条。在政策解读发布方面,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、邀请专家和媒体解读以及制作图解等方式,及时对1篇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,确保了政策得到正确理解和有效执行。

2.依申请公开。自网站上线以来,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,开通“依申请公开”功能,保障群众便利获取相关信息。截至12月31日,暂无依申请公开诉求。

3.政府信息管理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,落实信息发布“三审三校”要求,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。同时,从严做好保密审查工作,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。

4.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。局成立以来,高度重视平台建设,先后完成微信公众号迁移及门户网站建设工作,为全局信息公开事项的发布畅通了渠道,同时也为人民群众依法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了保障。

5.监督保障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,严格按照制度要求,落实政务公开发布事项。二是强化人员培训,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,提高人员业务能力。三是主动接受监督,主动公开咨询、监督投诉电话,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评议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

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

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

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

审结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

结果

尚未

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

纠正

其他

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(一)存在问题

一是业务人员信息公开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,主要体现在对政策了解还不够深入、办理流程不够熟练。

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,主要体现在对政策解读的多种形式研究不透,解读内容缺乏亮点特色。

(二)下步改进措施

一是加强学习培训。强化对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培训帮带力度,将政策法规纳入干部学习计划,积极参加上级组织业务培训,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,为政务公开奠定基础。

二是积极探索创新。加强对政策解读方式的研究,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,积极借鉴引入群众喜闻乐见的动画类、问答式、口语话的解读方式,提升解读质量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(一)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

2024年度,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。

(二)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

我局门户网站自10月上线运行以来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有关要求,建设“政务公开”专栏,完成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、政策解读等事项的发布工作。聚焦全局职责任务,及时全面公开大数据领域政策、制度、工作动态等信息,并编制了2024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;及时开设“依申请公开”和“互动交流”功能,指定专人负责每日上线查看留言事项,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畅通、答复及时;运用图解、专家、媒体以及负责人解读等多种形式,及时组织政策解读,提升政策知晓率。

(三)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

2024年,市大数据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,其中主办1件、会办7件;政协委员提案21件,其中主办2件、会办19件。目前,所有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均已办理完毕,在主办的建议、提案中,吸收采纳3条,不予采纳0条,吸收采纳率100%。

(四)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
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按照“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专门人员抓落实”的工作要求,完善组织架构,细化工作责任,构建齐抓共管、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。

二是健全完善制度。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制度,严格落实“三审三校”要求,严把政治关、文字关、质量关和时效关,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、及时性。

三是加强阵地建设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,不断优化完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,持续更新补充重点领域信息,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。同时,加强“数智泰安”微信建设,结合工作职责,设计“智慧城市”“数字经济”“政务服务”等7大主题板块,搭建群众获取信息便捷渠道。

2025年,市大数据局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,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改革、优服务作用,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,强化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,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水平。

政府信息公开年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