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各县(市、区)大数据局、各功能区大数据工作机构,各相关单位:
为扎实推进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,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,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活动合规高效开展,加快培育数据市场,省大数据局拟建立山东省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资源池。按照省局要求,现面向我市征集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山东省辖区内;
2.能够提供数据集成、数据经纪、合规认证、安全审计、数据公证、数据保险、数据托管、质量评价、资产评估、争议仲裁、风险评估、人才培训等第三方服务的1项或多项;
3.拥有专业服务团队,具备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;
4.具备实践经验,已实施1个以上成功案例;
5.信用良好,近三年无违法行为。
二、申报流程
1.申报单位填写《山东省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申报表》(附件1),准备相关证明材料,于3月20日前,将申报表(Word版和盖章后PDF版)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、功能区大数据机构。
2.各县市区、功能区大数据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申报材料初审,填写《山东省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,于3月23日前,将推荐汇总表、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(电子版)通过公务邮发送至市大数据局。市大数据局审核后,将择优向省大数据推荐。
3.省大数据局将组织评审,公布我省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资源池拟入选机构名单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,根据工作需要、入池机构服务成效等情况,及时进行调整。
2.省大数据局将搭建交流合作平台,推动信息共享、交流合作,促进入池机构创新发展。
附件1:山东省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申报表.docx
附件2:山东省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.docx
附件3:各县市区、功能区大数据机构业务咨询联系方式.docx
泰安市大数据局
2025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