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专家介绍:姜山,博士,泰山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副院长(主持工作),副教授,任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学院新质生产力产业研究院副院长,主持参于国家重点社科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10余项。获得山东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、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各1项。获首届全国高校数学微课程教学设计竞赛华东赛区二等奖,指导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项,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3项,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H奖2项,获得山东省一、二、三等奖20余项,获数学建模山东赛区优秀辅导教师称号。
一、出台《方案》的背景和依据
数据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,正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《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数据〔2024〕1836号)明确: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,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,为数据企业用数、用云、用能、用地和人才引进等提供便利政策。”国家数据局等部门《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》(国数资源〔2024〕125号)明确:“加大对中小企业数据治理和应用的支持力度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放数据券、算法券和算力券,降低中小企业治数用数成本。”
二、《方案》制定意义
一是彰显政府积极作为。秉持市场主导、政府引导这一理念,从“消费券”获得启示,创新性地在数据领域推出“数据要素券”的政策,以此刺激数据消费,推动企业加快数据资产入表工作,减轻中小企业运用数据的经济负担,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。
二是凸显以小博大效应。在《办法》的制定过程中,遵循市场主导、政府引导的方针,借鉴“消费券”的成功经验,致力于降低中小企业用数成本,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该举措作为一项关键的改革突破口,以局部带动整体、从小处着手影响大局面,聚焦于数据资产入表这一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中的问题,全力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有序开展。
三、本项工作的保障措施
一是财政资金支持。市财政部门专门调配500万元资金,为政策的落地实施提供坚实的经费后盾。
二是全流程监管与诚信体系构建。企业需自行组织资金先行开展数据资产入表,完成入表后再使用“数据要素券”申请兑付相关资金,以保障所拨付资金精准流向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环节,实现专款专用。与此同时,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,对申报企业开展的信用审查工作,针对违规操作行为,像虚报数据资产价值等,依法依规予以惩戒,切实守护财政资金的安全防线。